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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歲"熊孩子"偷拿家中20余萬 一個月揮霍完

來源:華龍網  作者:錢也王梓涵  熱度:℃   發(fā)布時間:2016-03-31

    3月27日下午5點,老吳拉著13歲的兒子吳迪(化名)來到渝北區(qū)公安分局回興派出所報警求助,原因是兒子偷偷拿了家里21萬元,揮霍一空。老吳懇求民警,希望能將這筆錢追回來,“這是我和他媽媽的養(yǎng)老錢呀?!?/span>

   老吳63歲,妻子有點智力障礙,兩人以前在農村務農。現在老吳在城里打零工維持一家的生計,妻子沒有工作,而吳迪在渝北回興一小學讀六年級。

   2008年,老吳在渝北農村的耕地被政府征用開發(fā),得到21萬的安置補償款。隨后,一家人從農村搬到回興。在新家,老吳仔細地保存著這筆錢,先用紙裹住,再用透明膠封起來,放在家里的一個包包里,平時并沒有時常去關注。

   最近,不斷有鄰居告訴老吳,吳迪花錢大手大腳,還有一群小孩跟著他玩。老吳有些不解,回到家才想起放在家里的錢。他打開包一看,里面的21萬元一分不剩!

   老吳找到吳迪,他很快承認錢是自己拿走的,但已經花完了。于是,又氣又急的老吳拉著吳迪來到派出所。

   吳迪告訴民警,他是2月份春節(jié)后偷拿錢的。一次偶然的機會,他發(fā)現包包里裹著的錢,一摞摞的百元大鈔,讓他很動心。趁著父母不注意,吳迪拿錢出去請人玩兒。“每次都只拿2萬元。”他邀約小伙伴去吃喝玩樂。一次拿出的錢兩三天就用完了,用完之后再伺機從家里拿,就這樣持續(xù)了一個多月。

   一個多月就花了21萬元?老吳簡直不敢相信。據吳迪說,他最大的開銷,就是泡溫泉和到洋人街玩水陸坦克。但是在隨后警方的調查中,經營水陸坦克娛樂項目的楊先生說,吳迪從去年12月份就開始來洋人街耍了,幾乎每周都要來,每次來都會花掉近萬元。這么算下來,老吳推測,吳迪偷偷拿家里的錢,差不多有4個月了。

 ■調查

  坐水陸坦克就花上萬 小孩都喊他“大哥”

   13歲的吳迪,4個月花掉了21萬元,他是如何花掉這筆錢的?昨日中午,重慶晨報記者通過采訪民警和實地走訪,還原了事件真相。

  玩水陸坦克一小時花近千元

   昨日中午,我們來到南岸區(qū)洋人街,這里游玩項目繁多,確實會讓小孩流連忘返。

   說起吳迪,經營水陸坦克娛樂項目的楊先生直言,“對這小孩兒太有印象了,開業(yè)以來,還沒遇到過這么闊氣的個人客戶?!?/span>

   楊先生介紹,每次來洋人街,吳迪都會帶著幾個孩子,他們會玩很多游樂項目。其中,吳迪尤其偏愛水陸坦克,每次來都會耍上幾盤。其他游樂項目的老板都很羨慕楊先生,說他遇到了“闊爺”捧場。

   吳迪告訴民警,只要有空、有錢,他就會邀約上小伙伴坐車到洋人街玩游樂項目。他特別喜歡駕駛,每次都要玩水陸坦克,一個小時所有人的花費接近千元。

   洋人街水陸坦克體驗區(qū)的廣告明碼標價,駕駛員每位50元,乘客每位20元。玩一次大約10分鐘,可以自己駕駛,也能工作人員操作。工作人員楊先生介紹,去年12月,吳迪就開始在洋人街出沒,出手闊綽。吳迪身高大約1米4,身材較瘦,每次都有三四個比他矮的小孩簇擁著,喊他“大哥”。

   “僅水陸坦克一項的消費每天就是2000-3000元?!睏钕壬致怨烙嫞瑓堑显谶@一項的游樂消費超過了萬元。他和其他游樂項目的老板預計,吳迪在洋人街的消費應該不低于10萬元。

   玩遍了游樂場,吳迪還有其他的游樂項目。渝北區(qū)的溫泉在全市都是數一數二的,為此他也經常懷揣幾千元錢,拉上小伙伴一起去溫泉景區(qū)泡溫泉。盡管景區(qū)的消費相對較高,可吳迪仍舊請客吃喝玩樂,非常痛快。

  雇傭摩的駕駛員充當監(jiān)護人

   為了在上學期間方便外出玩耍,吳迪還耍起了“小聰明”。

   每次拿到錢,他都會偷偷用父親的手機給班主任發(fā)信息,說自己病了,需要休息幾天。發(fā)完信息,怕父親發(fā)現,還會偷偷刪掉已發(fā)送的信息。

   去洋人街玩耍的次數越來越多,還沒大人看管,逐漸讓工作人員起疑,他們猜測小孩的錢是偷來的,于是開始找理由搪塞,不再做他的生意。吳迪想了一招,他找來兩名30多歲的摩的司機充當監(jiān)護人。游樂場工作人員看到孩子們有大人看護,再次做起他的生意。吳迪每天給幾位摩的司機200元的車費,并管吃管喝。

   后來,楊先生發(fā)現,跟吳迪一起來的兩名男子,與孩子們并不相識,也不是家長。因此,上個月吳迪再次帶著小伙伴來這里時,只玩了500元,楊先生就不敢接待了,把這位“闊少”趕走了事。

■說法

  律師:找游樂園協(xié)商部分退款

   如今,如何讓損失降到最低,成為了老吳的一件心頭事。接待吳迪的商家,會不會返還他的花費?水陸坦克工作人員楊先生面露難色,認為自己做生意也是要成本的,而且吳迪也是實實在在的玩了?!懊鞔a標價的消費,現金交易,這個要退恐怕不大可能。”

   重慶康渝律師事務所陳曄律師稱,13歲的小孩作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他可以獨立實施與其年齡、智力狀況相適應的法律行為,而單次大筆交易在正常情況下則需要他的法定代理人(父母)同意。在沒有同意之前,只是一個效力待定的合同關系,如最終被確認無效,小孩家長可以要求游樂園項目的經營業(yè)主在扣除對應的運轉成本后返還小孩的消費款項。

   他建議,家長可以先找游樂園協(xié)商退還款項。如果協(xié)商不成,可走法律途徑解決。

   專家:讓孩子體驗賺錢艱辛

   重慶仙童家庭教育研究所所長、重慶市學習型家庭建設課題特聘專家肖亨利認為,此次事件中的父子,年齡差距較大,父親容易對兒子過于溺愛。

   肖亨利說,目前事情已經發(fā)生,盡量挽回損失才是關鍵。家長不要打罵小孩,要用冷靜的心態(tài)思考孩子的內心所想,要讓孩子意識到自己的錯誤。同時,家長平時應當給孩子適量的零花錢滿足購買需求,讓孩子樹立正確的消費觀。

  ■進展

  老吳目前已追回8000元

   民警根據吳迪留下的線索,找到了當初吳迪“雇傭”的摩的司機。得知這個小朋友竟然是花父母的錢來充“大哥”,司機們也很吃驚,對老吳的要求也表示理解。他們把當時吳迪給的“勞務費”總共8000多元,交到老吳手里。

   如何追回剩余的20多萬元?民警建議老吳,在核實情況后,可通過司法途徑向其他當事人及商家提出賠償。


責任編輯:張軼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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