準高三學(xué)生詹力瑋再也無法回到課堂;媽媽買的新褲子他也無法穿出門;暑期兼職送外賣的工資他也沒有機會領(lǐng)到……8月16日上午,為了救21歲的溺水釣友,18歲的詹力瑋跳進江水中,遺憾的是,兩人均不幸溺亡。
連日來,母親鐘雪琴紅腫著雙眼,她無比自責(zé),從小到大,自己只是教育孩子要善良、樂于助人,卻沒有告誡他“在無法自保甚至沒有這些救人本事的情況下,不能盲目去救人。”
詹力瑋和母親鐘雪琴。受訪者供圖
“我們不要賠償或者金錢,只希望能夠給孩子一個名義。”鐘雪琴說,這是一個惜命的孩子,小學(xué)時,自己請了游泳教練教孩子學(xué)會游泳,這么多年,孩子從未出去野泳過,如今卻為了救人溺亡,家人希望相關(guān)部門能為詹力瑋啟動見義勇為評定工作。
事發(fā):三人相約釣魚 釣友落水后他趕去救人
這個暑期,詹力瑋兼職了一份外賣工作,工作時間是每天下午五點到晚上十二點。
詹力瑋。受訪者供圖
8月16日早上,兒子幾點出門,鐘雪琴并不知情。直到上午10點40分,鐘雪琴接到派出所民警的電話,“他就說我兒子出事了,讓我馬上到泰和世家的赤水河邊去。”20多分鐘后,鐘雪琴和哥哥一起趕到現(xiàn)場,一旁的村干部告訴她,詹力瑋溺水了,沒能搶救過來,鐘雪琴瞬間癱軟在地。
詹力瑋為何會落水?落水前又在干什么?孩子本身會游泳,又為何會溺亡?
事后,從合江縣公安局大橋派出所提供的當事人也是目擊者小武(化名)的一份詢問筆錄,鐘雪琴才還原出詹力瑋身亡的來龍去脈。
筆錄中,小武講述,8月16日早上五點過,“黑人”(小名)約他釣魚。約好碰面地點后,10多分鐘后,黑人帶著詹力瑋與小武會合。在小武的講述中,自己和詹力瑋并不認識,詹力瑋甚至沒有帶魚竿魚線。
三人先到一處河邊釣了兩個小時左右,因為一無所獲,轉(zhuǎn)移到真龍鎮(zhèn)泰和世家附近的赤水河河邊。
在這里,三人釣了1個小時左右仍然沒有收獲,隨著天氣熱起來,幾人已經(jīng)收竿準備往回走。黑人隨后表示想下水玩一會兒并玩笑地對詹力瑋說道,如果自己溺水了,要來救自己。不成想一語成讖,下水幾分鐘后,黑人開始在水里撲騰并喊“救命”,詹力瑋見狀,立馬跳進水中救人。
“黑人當時很慌亂抱著他朋友,他們兩個在水里也是浮浮沉沉的,一上一下。”見此情形,小武急忙將魚竿的魚線扔過去讓兩人抓住,很快,黑人溺水被沖走,而詹力瑋還在水中掙扎。
詹力瑋舅舅鐘志雄指著孩子被沖向下游的地方。
小武講述,詹力瑋曾抓住魚線,當自己將他往回拉的時候,魚線突然斷了。小武再次跑回岸邊拿另一根魚竿,再轉(zhuǎn)頭,詹力瑋距離剛剛的地點已經(jīng)被沖到下游十多米遠的地方。小武向下游的岸邊跑去,再次扔過去魚線,纏住詹力瑋的手才將他拉上岸。
遺憾的是,盡管小武稱自己及時對詹力瑋進行搶救,但他始終沒反應(yīng),隨后小武立即打了120求救,并撥打了110和119。
現(xiàn)場:河岸邊淺灘處僅沒過腳背 河面開闊處有上百米
事發(fā)地點合江縣真龍鎮(zhèn)泰和世家赤水河河邊,距離當?shù)乜h城20分鐘左右的車程。
8月19日中午,天氣炎熱、酷暑難耐,赤水河河面幾乎沒有一絲風(fēng)吹過。走過一條100多米的下坡道,就可以直達赤水河河邊。坡道左側(cè),立著一塊“水深危險 禁止游泳”的警示標語。
到達事發(fā)地點赤水河河邊的坡道左側(cè),一塊立著的牌子寫著“水深危險 禁止游泳”的警示語。
站在岸上,可以清晰看到近處淺水灘有許多鵝卵石在水底,成人下到淺水處,淹及小腿處。整個河面,開闊處有上百米,而肉眼可見的淺水灘不過一兩米寬度。
“別看距離岸邊近的都看得到水底的鵝卵石,好像水很淺,實際上可能走不了幾米遠就是深水區(qū)了。”當?shù)匾晃痪用窀嬖V記者。
事發(fā)地點的淺灘處,有很多鵝卵石,水深僅可沒過腳背。
根據(jù)詹力瑋事發(fā)當天上午9時13分發(fā)給朋友的圖片顯示,黑人和小武幾乎在齊腰深的水里拿著魚竿釣魚;9時36分,詹力瑋又給朋友發(fā)了一段4秒鐘的視頻,視頻中,黑人和小武均沒有拿魚竿,黑人在沒過膝蓋的江水中打水漂,小武則在兩米開外沒過腳背的淺水處站著;9時39分,詹力瑋給朋友發(fā)去消息“我都下去了”,9時41分給朋友發(fā)去最后一條消息后便未再回任何消息。
家人:希望相關(guān)部門為孩子啟動見義勇為評定工作
“事發(fā)前一天晚上,他下班回家了,還試了我給他買的新褲子。”回憶起和兒子最后待在一起的時間,鐘雪琴生怕忘記了那些瑣碎的細節(jié)。“他還給我說,7月份上的9天班有600多塊錢工資,但是要開學(xué)那段時間才能發(fā)。”在鐘雪琴看來,兒子說的這個信息,就是告訴自己暑假向家里“借用”的500塊零花錢,已經(jīng)兼職掙回來了,她覺得很欣慰。
如今,詹力瑋家中,還擺放著一組小魚缸,魚缸里面喂養(yǎng)著他釣的小魚和網(wǎng)上買的魚,臥室里,他才買回家的魚竿還未帶出去過。進入高中后,他覺得學(xué)習(xí)壓力比較大,他對媽媽說,自己養(yǎng)養(yǎng)魚可以減壓。
“他出去釣魚的次數(shù)一只手都數(shù)得過來,誰能想到發(fā)生這樣的事情。”鐘雪琴說,兒子今年5月剛過18歲的生日,高中成績不如人意,有著體育長項的他,希望通過體考考上理想的大學(xué),在學(xué)校里也時常參加體訓(xùn)。
在鐘雪琴看來,詹力瑋是個很惜命的孩子,“平時在學(xué)校體訓(xùn)受了傷或者哪里不舒服,馬上就會回來給我說。”有時候鐘雪琴大大咧咧,看著孩子好像沒事,便沒把兒子說的話放心上,但兒子隔兩天后總會催促著鐘雪琴,帶自己上醫(yī)院去檢查。
在學(xué)校參加田徑比賽的詹力瑋。受訪者供圖
鐘雪琴很自責(zé),從小到大,自己只是教育孩子要善良、樂于助人,卻沒有告誡他“在無法自保甚至沒有這些救人本事的情況下,不能盲目去救人。”鐘雪琴介紹,小學(xué)時,自己請了游泳教練專門教孩子游泳,孩子本身會游泳,如今為了救人溺亡,希望相關(guān)部門能為詹力瑋啟動見義勇為評定工作,“我們不要賠償或者金錢,只希望能夠給孩子一個名義。”
律師說法|少年行為值得全社會贊許,應(yīng)依法被認定為見義勇為行為
四川省律師協(xié)會維權(quán)委委員馮駿律師表示,少年詹力瑋的遭遇令人痛心,但其挺身而出英勇的行為屬于法律所褒揚的見義勇為行為。
根據(jù)《四川省保護和獎勵見義勇為條例》第2條:本條例所稱見義勇為,是指公民在履行特定義務(wù)以外,為保護國家、集體利益或他人人身、財產(chǎn)安全,不顧個人安危,同各種違法犯罪作斗爭或者搶險救災(zāi)的行為。
馮駿解釋,從法律和事實來分析,少年詹力瑋與其他同伴相互相約去水邊釣魚,三人之間都是平等的法律關(guān)系,少年詹力瑋對其他二人不存在特定的管理、救護義務(wù);但當發(fā)現(xiàn)同伴落水后,少年詹力瑋英勇站出,為搶救落水者不幸遇難。少年詹力瑋救人行為是為保護他人人身安全,不顧個人安危,搶險救災(zāi)的行為,其完全符合條例所確定的見義勇為行為認定標準。
因此,當?shù)乜h級人民政府完全應(yīng)當對該少年的行為予以褒獎,并且還應(yīng)當依據(jù)該條例第23條的規(guī)定,授予少年詹力瑋“見義勇為公民”的光榮稱號,同時應(yīng)對少年詹力瑋的父母賦予一定的物質(zhì)慰問和照顧幫助。
馮駿還表示,少年詹力瑋除了應(yīng)當依法被認定為見義勇為行為以外,因為救助他人而英勇獻身的行為,也符合《民法典》應(yīng)當由落水者的家屬對少年詹力瑋予以適應(yīng)補償?shù)那樾,落水者的家人?yīng)當考慮到少年詹力瑋的行為是救助自身親人的行為,依法給予少年詹力瑋的父母一定的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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