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保障和規(guī)范學校、教師依法履行教育教學和管理職責,保護學生合法權(quán)益,促進學生健康成長、全面發(fā)展,成都石室錦城外國語學校于2021年12月14日邀請學校法律顧問張東律師到校,為全體教師開展了《學習解讀〈中小學教育懲戒規(guī)則〉(試行)》法律知識講座。
講座中,張律師首先為大家闡述了《中小學教育懲戒規(guī)則(試行)》出臺的意義。接著張律師從《規(guī)則》規(guī)定的教師實施教育懲戒的六種情形進行詳細解讀,明確指出了當學生出現(xiàn)哪種情形時學校及其教師應當予以制止并進行批評教育,確有必要的,可以實施教育懲戒。同時,張律師結(jié)合具體案例指出,當教師行使教育懲戒時應當符合教育規(guī)律,注重育人效果;遵循法治原則,做到客觀公正;選擇適當措施,與學生過錯程度相適應。
通過此次學習,幫助老師們理清懲戒與懲罰的區(qū)別,明晰懲戒教育不是身體的懲罰和心理的冷暴力,而是讓學生明辨是非、勇于面對并改正錯誤的懲戒。相信老師們在日后教學工作中遇到必須懲戒的教育情境時,一定能有尺度、有力度、有溫度地開展教育懲戒!(江蕾 通訊員 唐嘉 鄭茹 胡素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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