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2021年全國教育工作會議提出抓好中小學生“作業(yè)、睡眠、手機、讀物、體質”管理之后,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近日印發(fā)《關于組織責任督學進行“五項管理”督導的通知》,要求中小學責任督學開展“五項管理”督導工作。2021年5月21日,青羊區(qū)人民政府責任督學鐘家強走進成都市第十一中學,對此項工作進行了布置、檢查。
鐘家強同志先與唐孝貴校長進行了交流,對“五項管理”工作在學校的制度建設、工作部署、措施落實等問題做了溝通。隨后,鐘家強同志召集了學校各主要部門的成員對教育部關于“五項管理”的文件進行了認真學習,深入理解、領會“五項管理”的實質與作用,特別指出“五項管理”關系學生健康成長、全面發(fā)展,是深入推進立德樹人的重大舉措,學校領導及各部門應予以高度重視。同時,鐘家強同志強調,學校制訂“五項管理”的措施必須落實,作為責任督學將采取校園巡查、推門聽課、查閱資料、問卷調查、走訪座談等多種方式,督導“五項管理”的落實情況。(李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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