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北省建立校園食品安全舉報獎勵機制,鼓勵社會公眾主動參與監(jiān)督,及時發(fā)現和有效遏制校園食品安全違法行為,加強全省高校、中小學及幼兒園校園食品安全管理。
河北明確,舉報人反映全省各級各類學校校園食品安全違法行為的舉報信息,教育行政部門應予以受理并進行初步核實。舉報信息基本屬實的,教育行政部門應及時移交屬地市場監(jiān)管部門進行調查。經查證屬實,涉嫌犯罪或依法應給予行政處罰的案件,舉報人可申請舉報獎勵。
河北詳細規(guī)定了可舉報的食品生產經營主體違法行為,包括未取得食品生產經營許可或超許可范圍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生產經營腐敗變質、油脂酸敗、霉變生蟲、污穢不潔、混有異物、摻假摻雜或者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等。
河北強調,要依法保護舉報人的合法權益,嚴格為舉報人保密。舉報人偽造材料、隱瞞事實或故意捏造事實誣告他人的,教育行政部門要對舉報人進行批評教育。情節(jié)嚴重的,移交相關部門進行嚴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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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校園食品安全舉報獎勵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