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9日上午9:30,江西11歲男孩跳樓案在九江市濂溪區(qū)人民法院一審宣判。2021年11月9日,江西九江11歲男孩寬寬放學后,在小區(qū)里跳樓自殺,留下遺書稱,班主任對其使用暴力。后其父母提起刑事自訴,請求判決班主任鄒某犯侮辱罪、虐待被看護人罪,追究其刑責。今年4月28日,此案一審開庭后宣布擇期宣判。
8月8日,男孩父親張先生告訴記者,查看教室監(jiān)控發(fā)現(xiàn),班主任鄒某在事發(fā)當天8次辱罵孩子,指責其作業(yè)未完成,“罵他是騙子、欠債大王、吃本子,還掐著臉站起來,讓大家都來作證,引導班里學生嘲笑他。”
一審庭審時,涉事老師鄒某對這一系列行為辯稱是“幽默式教學”,并不認罪。
2022年7月,當?shù)亟逃滞▓笾赋,鄒某多次對學生有譏諷、歧視行為,違規(guī)收受紅包禮金,接受宴請等問題,給予其降職并調(diào)離教學崗處理。但通報中并未認定與寬寬跳樓事件有關(guān)。張先生稱,教師鄒某至今仍留在學校,被調(diào)離至圖書館工作。
張先生希望鄒某得到法律制裁,也坦言不管判多少年都無法滿意,“因為一條人命的失去,換來的只是幾年的判刑。” 他希望此事能對“簡單粗暴”的老師有所警示,讓校園安全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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