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兩名女幼師被害案”將于2月19日二審開庭,被害女幼師劉某怡父親劉先生希望法院二審能夠維持死刑的判決!敖腆w局的工作人員告訴我說,等到該案件二審審理結(jié)束后,就可以為我女兒申報見義勇為!
劉先生表示,其女兒在兇手將另一被害幼師逼進房間時,曾大聲叫喊并與兇手撕扯,“我女兒當時的叫喊使得她的另一室友察覺并報警,而且自己與兇手爭斗了許久,所以我認為她的行為應(yīng)當被認定為見義勇為!
據(jù)媒體此前報道,2024年10月9日,本案一審在青島市平度看守所法庭開庭審理,同月案件宣判。被告人李某勇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quán)利終身。李某勇當庭表示上訴。
據(jù)劉先生提供的一審判決書顯示,被告人李某勇因生活不順致其心理扭曲產(chǎn)生報復(fù)同學李某菲、堂哥李某輝之惡念。李某勇通過多次蹲守、跟蹤尾隨等方式獲取被害人李某菲住址,并購買單刃刀多次竄至李某菲住處伺機作案。2023年12月11日21時許,李某勇攜帶單刃刀竄至李某菲住處,敲門入室,趁李某菲不備持刀朝其胸、腹部猛捅數(shù)刀,并將其逼入被害人劉某怡臥室后繼續(xù)捅刺,致李某菲當場死亡。李某勇恐罪行敗露又持刀朝劉某怡捅刺數(shù)刀,二人發(fā)生撕扯,劉某怡倒地,李某勇持續(xù)捅刺并劃割其頸部,劉某怡當場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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