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東的劉先生反映,家中13歲的男孩在家長不知情的情況下,在oppo平臺的生死狙擊游戲上先后共充值56824元。在與平臺方廣東歡太科技有限公司多次協(xié)商后,對方表示可退款36324元,但拒絕全額退款。
2月24日,記者聯系廣東歡太科技有限公司的客服人員。對方表示,未成年人誤充并不是游戲平臺單方面的責任,作為孩子的監(jiān)護人需要承擔部分損失,拒絕全額退款。對于這個處理結果,劉先生表示不能接受,目前雙方仍在協(xié)商中。
消費者投訴:
劉先生介紹,2022年11月,他家中13歲的男孩在疫情期間上網課時在家長不知情的情況下,用oppo手機下載了生死狙擊游戲,并且在游戲中先后共充值56824元。由于男孩的母親不識字,并沒有及時了解這一消費行為,直到今年2月查銀行賬戶時才發(fā)現。劉先生提交的銀行卡交易清單顯示,2022年11月該賬戶多次在廣東歡太科技公司消費,總金額為56824元。
發(fā)現問題后,劉先生聯系了廣東歡太科技有限公司的客服,他說,最初與游戲平臺溝通的結果是退款26324元,劉先生沒有同意。隨后,劉先生上傳了相關證據,例如家庭情況困難等,在經過多次溝通后游戲平臺將退款金額提高到了36324元,但仍然拒絕全額退款。
記者注意到,劉先生的情況并非個例,在某投訴平臺上關于廣東歡太科技有限公司的投訴有13004個,其中大部分都與未成年人充值退款有關。其中,最新的一條投訴發(fā)起于2月17日,投訴人因“寒假期間孩子使用父母手機,多次在歡太游戲中充值金額達1313元”要求退款。
企業(yè)回應:
2月24日,記者聯系廣東歡太科技有限公司的客服人員。對方表示,劉先生的情況屬實,歡太科技公司的客戶經理最初為他爭取到的退款金額是26324元。因為根據劉先生所提供的資料,只能判斷成年人與孩子的親屬關系以及孩子具備玩游戲的行為能力,并且該游戲賬號也進行過成人實名制認證,所以充值屬于正常消費,是不能夠退款的。但是歡太科技公司愿意相信可能存在未成年人誤充的情況,因此客戶經理做了很大的努力,才爭取到36324元的退款。
客服表示,未成年人誤充并不是游戲平臺單方面的責任,作為孩子的監(jiān)護人需要承擔部分監(jiān)管損失。其次,消費者購買的是游戲里的商品,因此歡太公司作為游戲平臺,需要和游戲生產商進行溝通。最后,消費者已在游戲里面進行了相應的商品消耗,在這種情況下,歡太科技公司已經做了很大的努力,才爭取到36324元的退款金額。
上述客服稱,這已經是最后的處理結果,目前不能夠退全款。希望消費者可以考慮一下,盡快達成一致。
對于這個處理結果,劉先生表示不能接受。
《國家新聞出版署關于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網絡游戲的通知》顯示,網絡游戲企業(yè)須采取有效措施,限制未成年人使用與其民事行為能力不符的付費服務。網絡游戲企業(yè)不得為未滿8周歲的用戶提供游戲付費服務。同一網絡游戲企業(yè)所提供的游戲付費服務,8周歲以上未滿16周歲的用戶,單次充值金額不得超過50元人民幣,每月充值金額累計不得超過200元人民幣;16周歲以上未滿18周歲的用戶,單次充值金額不得超過100元人民幣,每月充值金額累計不得超過400元人民幣。因此,13歲的未成年人及其監(jiān)護人需要承擔一定的責任。
13歲男孩游戲充值5萬多家長要求退全款,男孩游戲充值5萬多家長要求退全款,游戲充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