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記者從眉山中院了解到,眉山市東坡區(qū)法院近日審理一起詐騙案件,被告人曾經(jīng)的是眉山某高校的一名學生,在同學眼中是一位無所不能的“大神”,不僅可以幫同學改成績、辦進出校門VIP、消除學校處分,甚至還可以辦理專升本畢業(yè)證……然后,“大神“的種種行為,不過是為了騙取錢財。
王某某是眉山某高校財會專業(yè)的大學生,家里每個月給他1500元的生活費,有聚餐、請客之類的活動,還另外給錢。他原本是不愁吃喝的,但上大學后,王某某貪圖享樂,耍朋友、玩游戲,開銷越來越大。家里拿的錢不夠花了,他就開始動歪腦筋。
為了弄到錢,王某某開始行騙,他虛構了可以為同學代課、代考、修改補考和重修成績、消除學校處分、辦理進出校門VIP、辦理專升本畢業(yè)證等名目,通過QQ群方式在同學間進行宣傳。由于他能說會道,不到半年時間,就先后有85名大學生上當受騙,少則被騙數(shù)十元,多則達到數(shù)千元,共計騙取金額2萬余元。王某某將詐騙的贓款全部用于揮霍。
庭審中,法庭查明了上述事實。王某某及辯護人對檢察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金額等沒有意見,當庭自愿認罪認罰。王某某父親在開庭前,代他退交了全部的詐騙款項。法庭遂結合其坦白等從輕情節(jié),判決王某某有期徒刑一年二個月。
據(jù)王某某父親介紹,王某某平時很少和他們交流,也沒有透露相關信息,在公安機關將其抓捕后,家里才知道他詐騙的事情。“哎,我的兒子聰明過頭了,希望他能痛改前非、重新做人。也建議各位家長要關心子女,除了生活外,更需要多和子女在精神層面溝通,不要等到出了事情才后悔。”
王某某也為自己的行為感到后悔:“作為學生,我沒有遵守相關規(guī)定,犯下了罪行,我深刻地認識到錯誤……”
案件承辦法官提醒
君子愛財取之有道,青年人要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學法、知法、懂法,敬畏并遵守法律,不能為了滿足自己的一時欲望而走上犯罪的道路。同時提醒,大學生們要提高防范意識和受騙辨別能力,不能通過走捷徑來達到學習知識的目的,要腳踏實地、一步一個腳印。
大學生詐騙85名同學獲刑,大學生詐騙同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