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清大學城某高校大二男生張亮與該校女生李菲相約吃飯時,將事先準備好的“迷藥”混入飲料內(nèi),對方飲用后,出現(xiàn)頭暈、惡心癥狀。隨后,張亮將李菲帶入附近出租房內(nèi),在李菲意識不清的狀態(tài)下,強行與其發(fā)生性關系。近日,濟南中院對該案作出終審裁定,認定被告人張亮行為構成強奸罪,判處其有期徒刑4年。
吃燒烤自帶杯子做手腳
據(jù)李菲證言,她于2015年6月底與張亮相識。“他讓我當他的女朋友,我沒有同意。”7月5日下午,張亮約她到學校附近的一家燒烤店吃飯,張亮以燒烤攤杯子不干凈為由,從他包里拿出兩個杯子,說去刷一下,偷偷將藥倒入其中一杯子,回到座位給李菲倒了一杯果粒橙。“我沒喝完就覺得惡心、頭暈,他說趕緊走。”隨后,李菲就失去了意識。待她稍有意識的時候,發(fā)現(xiàn)自己躺在學校附近小區(qū)一出租屋里,身邊還有同宿舍的王雪及其男友萬明。
王雪稱,當天李菲曾電話告知,張亮約她外出吃飯,如果10點前她不回來,就讓其打電話給她說輔導員查房。當晚10點,王雪打去電話。“她說在常青藤小區(qū),說話迷迷糊糊,聽上去像喝了酒,還讓我去陪她。”王雪和男友萬明來到住處發(fā)現(xiàn)她正躺在床上,王雪將其晃醒,想把她帶回宿舍,張亮不同意。最后決定,王雪和李菲住一個房間,張亮和萬明再開一個房間。
竟稱花了錢就要發(fā)生關系
過了一會,張亮給李菲發(fā)微信,要跟她談談。李菲稱,王雪把她叫醒,告知張亮發(fā)微信有話要說,她同意后,又睡了過去。就這樣,張亮進入李菲所在房間后,王雪去了其男友的房間。據(jù)李菲陳述,當晚,張亮強行與其發(fā)生了性關系。而張亮交代,他覺得在李菲身上花了錢,就要跟她發(fā)生關系。他在地板上躺了二十幾分鐘,李菲醒來,見他躺在地上,讓他上床,“相互親吻,后發(fā)生了關系。”
次日早7點左右,王雪給李菲打電話,但直到8點多都無人接聽。隨后,她去敲門,張亮先走出來,李菲狀態(tài)仍和昨晚差不多。“她說,可能被下藥了,在房間里,他將她褲子脫下發(fā)生了性關系。她不同意,當時也喊了。”王雪證實,她看見房間垃圾桶里有兩個用過的避孕套。
張亮說,6日,他送李菲回宿舍,李菲還是頭暈,他又去事發(fā)小區(qū)開了房間。“我還想同她發(fā)生性關系,她說不行,我就沒有繼續(xù)。”
男方父親提出賠償3000元
8日,李菲讓姑姑趙梅接走,還到醫(yī)院做了相關檢查。10日,趙梅和丈夫見到了張亮及其家人。趙梅說,在回去路上,張亮父親給李菲發(fā)了一條短信,提出賠償3000元,李菲拒絕了。
張亮交代,2015年5月,他加了一個QQ號,對方向其推薦迷藥之類的東西。他問對方,有無讓女孩吃了睡著的藥。得到肯定回答后,他向對方轉賬50元,買了一瓶白色粉末,用于作案。
一審宣判后,原審被告人張亮提出上訴,認為與李菲強行發(fā)生性關系的事實不清,證據(jù)不足。且系初犯、偶犯,原審量刑過重。濟南中院二審依法查明,被告人張亮行為已構成強奸罪。駁回上訴,維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