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癌癥后遭到學校開除的女教師劉伶利的家屬日前已與蘭州交通大學博文學院相關負責人進行了商談。今日(8月22日)上午,該學院下發(fā)了文件,稱恢復與劉伶利的勞動關系,同時還提出了一份7.2萬元的工資及補償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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蘭州交通大學博文學院8月22日下發(fā)“蘭博院發(fā)(2016)81號”文件,通知中說,根據(jù)《甘肅省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判決書》(20165甘01民終992號)終審判決,博文學院按一、二審判決執(zhí)行恢復劉伶利的勞動關系,同時撤銷“蘭博院發(fā)(2015)14號”文件關于開除劉伶利的決定。
同時,在另一份蘭州交通大學博文學院發(fā)布“蘭博院發(fā)(2016)80號”的文件里,院方稱人事處處長江雪蕓在處理劉伶利老師相關事宜中存在工作失誤,現(xiàn)決定對江雪蕓做出停職檢查的處理。
對于劉伶利的工資和喪葬撫恤補償,蘭交大博文學院列出了2項補償金,一項是劉伶利2014年9月至2016年8月工資57600元(按每月2400元計算),補償按6個月工資計算的喪葬撫恤金14400元,兩項合計72000元。
劉伶利案的代理律師蔡翔告訴新京報記者,這是學院履行法院判決,把違法解除勞動合同造成的未發(fā)放的病假工資進行了補發(fā)。至于是否將繼續(xù)向學院索要因醫(yī)保未報銷造成的醫(yī)藥費損失,蔡翔表示,學院道歉是未來商談的基礎,沒有這一個基礎,所有的商談都沒法繼續(xù)下去。
蔡翔向新京報記者表示,學院人性化過于缺失,對劉伶利的家人造成了很大的傷害,目前他們提出的院長陳玲和人事處長江雪蕓向其家人道歉的要求,學院仍然沒有表示。
劉伶利的母親劉淑琴說:“我們向學院提出的要求首先是道歉,我的女兒需要得到起碼的尊重。但現(xiàn)在還沒有人給我們道歉。”